问题 | 开门杀无接触事故怎么定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门杀无接触事故”的定责主要依据双方的行为表现。
其一,倘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像未能确保安全驾驶,没有留意观察周边环境等情况,即便行人是突然打开车门而引发了事故,机动车一方也得承担部分责任。 这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义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不能因为行人的不当行为而完全免除自身的责任。 其二,要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而行人却没有观察后方的情况就突然打开车门导致了事故,那么此时行人就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行人作为道路使用者,同样有责任注意自身行为对他人安全的影响,不能随意打开车门而不顾后方可能存在的车辆和行人。 在具体进行定责的过程中,交警会全面综合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比如车辆的行驶状态、停车位置、周围交通流量等,以及双方的陈述等各种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定。 总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警惕,将安全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此类“开门杀无接触事故”的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小李乘坐小胡驾驶车辆时突然开门,虽未与小朱车辆接触,但小朱因急刹车导致车辆受损。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责任该如何划分。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存在未留意观察周边环境等过错,即便小李突然开门引发此次“险情”,小朱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2、若小朱已尽安全注意义务,而小李未观察后方情况突然开门,那么小李需承担主要责任。交警会综合现场实际情况,如车辆行驶状态等因素公正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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