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定责有异议交警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定责存在异议,交警会依照如下流程来进行处理。
其一,当事人务必在收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天起算的三日内,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同时要一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这里的复核申请需要明确地载明复核请求,详细阐述其理由,并且罗列主要的证据。 其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收到复核申请后的五日内,会严谨地对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 倘若这些材料符合受理的条件,那么就会予以受理;倘若不符合条件,便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清晰地说明理由。 其三,当受理了复核申请之后,原办案单位会迅速向复核申请人作出书面的通知,同时将案卷材料进行移交。 在复核审查的这段时间里,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针对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经法院受理了,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立刻终止复核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小朱对结果有异议。小朱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准备材料,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证据。但小李得知后,担心复核结果对自己不利,在复核受理后迅速向法院起诉该事故,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案情分析: 1、小朱按流程申请复核是行使自己权利。 2、小李起诉是为维护自身权益,但导致复核终止,小朱可能失去通过复核改变定责结果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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