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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责任认定书过了三天还能复议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一般情形下,自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的三天时间内,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然而,要是已经超过了三天这个期限,那就得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来进行考量。
倘若因为诸如不可抗力这类合理的缘由而耽误了申请的期限,那么在障碍消除后的十天时间内,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对期限进行延长的,而到底是否准许这样的延期申请,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来作出决定的。
进行复议申请的时候,应当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去提交书面的申请,并且要详细地说明申请复议的理由。
在复议的这段期间,原本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依然会继续执行,不过,要是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让其停止执行的话,那就会暂停执行。
总而言之,当超过了三天这个时间点再去申请复议,确实会面临一定的难度,可这也并不意味着绝对就不能申请,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所提出的理由来综合判断,看是否有获得复议机会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作出三天后小朱才想起申请复议。小朱认为自己未及时申请是因生病住院(不可抗力),在障碍消除后的第十天向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小李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判定是否准许。

案情分析:

1、小朱超期申请复议,若其生病住院情况属实属于不可抗力,按规定在障碍消除后十天内申请是符合流程的。
2、小李需依据小朱提供的证据判断其生病住院情况是否属实,进而决定是否准许小朱的延期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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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7: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