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都要在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其实并不强制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通常来讲,交通警察会借助现场勘查以及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手段,来搜集相关的证据。 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故无法抵达现场,交通警察会依照已经掌握的证据来进行认定。 在整个事故处理的进程中,交通警察会第一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前来到场。 不过,要是当事人拥有合理的缘由而无法赶到现场,这并不会对认定书的出具产生不良影响。 然而,当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时,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复核的。 在复核这个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都拥有机会去陈述自己的观点以及理由。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主要是基于交通警察的调查工作和所搜集到的证据。 双方当事人是否在现场,并不是出具认定书的必要条件。 但要是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满意,是存在相应的救济途径的,比如申请复核等,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处理。小朱因事未能及时赶到现场,交警依据勘查和调查取证结果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小胡(小李方)对认定书有异议,认为小朱未到场不应出具,而小丽(小朱方)则认为交警按流程操作无误,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不以双方同时在场为必要条件,交警依据证据做出认定符合规定。 2、小胡对认定书的异议不合理,其不能因一方未到场就否定交警依据证据做出的认定。 3、若小胡坚持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程序陈述观点及理由来维护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