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申请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责任认定书签字后通常具备申请复议的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那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时起的三天内,能够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 此复核申请需要明确写出复核的请求以及相应的理由,同时还要附上主要的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五天内,将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以下几种情形下,复核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其一,倘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该诉讼已被法院受理;其二,当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其三,是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其四,是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小朱签字。小朱对认定书有异议,认为责任划分不当,但交警表示已签字不好更改。小朱觉得自己符合申请复议条件,在送达的第三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明请求、理由并附证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签字后三天内提出复核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申请。 2、交警以签字为由拒绝小朱复议不合理,小朱可按正常程序申请。 3、若小朱的事故不属于一方已起诉被受理、检察院已批捕、简易程序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事故这几种情形,上一级部门应按规定处理小朱的复核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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