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事故认定书时须要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签事故认定书这个环节,双方最好都能亲自到场。
事故认定书的作用在于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而双方亲自到场能够保障认定过程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这样一来,双方可以仔细地对事故的各种细节进行确认,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责任认定的因素。 倘若在现场发现了异议,也能够当场及时地提出,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要是其中一方因故无法到场,那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代为到场。 不过呢,这就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以此来证明代理人的身份以及其被授权的范围。 要是双方都选择不到场,这种情况下,交警可能会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调查取证所获得的信息等作出事故认定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很可能会对双方对责任认定的认可程度产生影响,同时也会给后续的处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总而言之,双方亲自到场去签署事故认定书,对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合理是非常有帮助的,能让整个事故处理过程更加顺畅和可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完成勘查与调查取证后通知双方签事故认定书。小朱认为自己无责,拒绝到场签字,也未委托代理人。小李到场后,对小朱不到场有异议,担心认定书的公正性。交警依据已有信息作出认定,小李对结果不认。 案情分析: 1、小朱不到场且未委托代理人,违反了保障认定公正性的常规做法。 2、小李对小朱不到场有异议合理,因双方到场可确认细节,当场提异议避免后续纠纷。 3、交警依据现有情况作出认定虽合规,但小朱不到场影响小李对结果的认可,给后续处理带来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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