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超过三天还能复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责任认定书有着明确的复核时间规定,即超过三天便不能再进行复核。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有异议,那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自己之日起的三日内,有权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倘若超过了这个期限却还未申请复核,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了复核的权利。 不过呢,在一些特殊的状况下,可能会出现例外情况。 例如,当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责任认定确实存在错误等情形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是有可能受理复核申请的。 但这其中需要满足极为严格的条件,并且要遵循相应的程序,绝不是随意就可以突破那三天的期限限制的。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责任认定书超过三天之后,再进行复核就会变得比较困难。 所以,当事人务必要时刻保持关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复核申请,以免错过复核的时机,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收到责任认定书。他对认定书有异议,但未在意复核的三天期限。三天后,小朱才想起要复核,他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部门以超过三天为由拒绝,小朱称自己有证据证明认定书错误要求受理,部门表示需严格审查是否符合特殊情况才会考虑。 案情分析: 1、按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申请复核,小朱超期,部门拒绝符合一般规定。 2、小朱虽称有证据证明认定书错误,但特殊情况需严格审查,并非随意突破三天期限,部门的做法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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