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需要开车过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交警队在开具事故认定书时,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开车前往。
交警队进行事故认定主要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当事人的详细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等。 这些因素足以让交警对事故做出准确的判断,而并非必须要看到车辆本身。 只要当事人能够清晰地提供准确的车辆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等,明确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以及准确地点等相关情况,并且积极配合交警的各项调查工作,比如按时接受询问、及时提供可能的证人信息等,就能够顺利启动事故认定的程序。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交警在认定过程中发现需要对车辆进行更深入的检查、细致的勘验等操作,那么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将车辆开到指定的地点。 但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个别特殊情形,并非开具事故认定书的必备条件。 总之,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开车过去,但当事人务必保持积极的态度,全力配合交警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事故认定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下去。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认为交警队开具事故认定书时自己无需开车前往,小胡交警却要求小朱开车到指定地点。小朱表示自己已提供准确车辆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等,也积极配合调查,不应再被要求开车前往。 案情分析: 1、交警队一般依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和证据等进行事故认定,多数情况无需看车。 2、小朱已按要求提供信息并积极配合,小胡交警若没有特殊检查勘验需求,不应要求小朱开车前往。但如果有特殊情形需要深入检查车辆,则小胡交警的要求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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