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纠纷起诉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保管合同纠纷并决定起诉时,以下这些证据是必须要准备好的:
首先是保管合同本身。 这是证明双方存在保管法律关系的关键依据,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约定,若为口头合同,就需要有其他相关证据来予以佐证, 其次,保管物的交付凭证也极为重要。 像收据、清单等这类凭证,能够清晰地证明保管物已经成功交付给了保管人,这是后续判断保管责任的重要基础。 再者,保管物的现状证据不可忽视。 例如保管物受损的照片,能够直观地展示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所发生的损坏情况,同时,专业的鉴定报告也能更准确地确定损坏的程度和原因,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另外,己方履行义务的证据也不能少, 最后,对方违约的证据也至关重要。 像对方拒绝返还保管物、保管物丢失等相关证据,能够明确对方的违约行为,从而在起诉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朱将一批贵重物品交给小李保管,双方口头约定保管事宜。保管期限到后,小朱索要物品,小李称部分物品丢失。小朱欲起诉,争议点在于口头保管合同的认定以及小李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案情分析: 1、对于口头保管合同,小朱需寻找证人证言、往来沟通记录等佐证,证明双方保管法律关系真实存在。 2、保管物交付凭证如收据、清单等若存在,可证明小朱已将物品交付给小李。 3、保管物现状证据,如物品丢失的相关情况说明等,能展示保管期间发生的问题。 4、小朱支付保管费的凭证可证明自己履行了义务。 5、小李拒绝返还部分物品等相关证据能明确其违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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