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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撤销电子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可撤销电子合同的主要事由包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以及胁迫等。
重大误解,就好比一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自身的过错,对合同的关键内容产生了误解,进而订立了这份合同。
比如说,甲本想购买A型号的手机,却因自己的疏忽,误以为是B型号而签订了合同,这就属于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对方在相关方面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符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就像卖家利用自己对市场行情的了解,以极低的价格将商品卖给毫无经验的买家,这就显失公平了。
欺诈,就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向对方告知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以此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比如卖家故意夸大商品的性能,欺骗买家签订合同。
胁迫则是通过对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对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进行要挟,强迫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比如以威胁要举报对方违法为由,迫使对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当这些事由真实存在时,受到损害的一方是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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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