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民法典577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当中有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偏离了合同中的约定条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需要对此进行持续性的履行,对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或是对受到损失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赔付。
在涉及到租赁合同方面,当合同任意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必须先明确并确认这一违约情形以及由此引发的实际损害程度。 例如,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缴纳租金; 或是出租人未能按照定好的期限将租赁物完整交给使用人等等。 随着违约事实逐渐清晰明朗,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交付租赁物、支付租金等等。 然而,如果继续履行已经变得不可能或者不再具有必要性,那么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例如修复租赁物上的损坏部位。 与此同时,受害方还拥有向违约方索取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的权利,其中既包括直接损失也涵盖了预期利益的损失。 但是,在主张损失赔偿的时候,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