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不可抗力”,系指在事前未能预见到、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战争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部分或全部免责处理,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欠债延迟还款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影响,则其欠债责任不得因此得到豁免。 针对具体的合同纠纷,在面临因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首先需要审查在合同中有无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相应规定。 倘若合同未加规定,一般应依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合适的赔偿责任分摊方案。 举例来说,假设在租赁合同中,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物部分或全数遭到毁坏、丢失,通常承租方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本身受到损害,进而引发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遭受损害,那么这些损失将由发包方负责承担; 而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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