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合同条款分为哪三部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契约条款被普遍划分为以下三大主要部分:
1.必备条款: 此乃构成契约成立之必备要素,涵盖诸如保证人之名字及居所、标的物、数量等关键事项。 若缺失此类必备条款,该契约将有可能无法成立或引发履行障碍。 2.普通条款: 其中包含品质、价格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场所与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诸多方面。 这些条款对于明确契约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特约条款: 此为契约各方在契约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特约条款便可优先于普通条款予以适用。 特约条款充分反映了契约各方对契约具体内容的独特需求与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别契约的条款具体内容与侧重点或许会因契约性质而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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