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之法律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合同内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例如自然灾害中的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冰雹等;
其次,若合同中已约定因政府行为而导致的延期交付可作为免责理由,例如因国家征收或征用土地等因素; 最后,当出现非出卖方所能掌控的社会突发性事件时,如大规模停工、社会动荡等,也可以成为免责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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