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开发卖房中应注意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下,用于解决争端的途径往往涉及到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环节。
首先,我们来看和解。 和解,也就是在各种纷争当中,通过各方当事人依据合同当中明确呈现的违约责任以及实际情况,以自主协商的形式加以解决,而避免陷入繁复冗长的司法程序之中。 作为一种最为普遍应用于化解纠纷的方法,和解的显著优点在于简单易行。 然而因为和解协议源自于各方自愿达成,故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度,这使得许多人在达成和解后可能会违背承诺,导致已达成的和解成果大打折扣,甚至使原本的问题无休止地拖延下去。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调解。 调解,即在争议各方在值得信赖的第三方的协助下,共同探讨如何妥善处理合同所涉及的侵权事宜。 通常来说,调解的核心理念在于各利益相关方能够相互理解,寻求共同点,并在差异之处做出适当妥协。 与和解相比,调解在解决纠纷方面的成功率相对较高,但同样面临着挑战,那就是调解协议同样无法像和解协议那样产生强大的强制执行力,因此,要想实现争议的彻底解决仍需付出努力。 再者,仲裁则是指在纠纷各方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的基础之上,将争议提交给法定仲裁机构进行公正的处理。 该机构会依据既定的仲裁法规进行调解,并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若双方未能就和解或调解达成共识,他们有权依据已经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此外,他们还可以依据生效的仲裁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诉讼被视为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防线。 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及事实解释,同时援引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支撑,借此来解决矛盾。 在此过程中,法院裁定的结果具有终局性,各方均须遵守。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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