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条款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合同诈骗罪,即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所图为动机,在签订以及履行各种合同的过程之中,诈取往来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违规违法行径。
最为普遍的犯罪情形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利用虚构的组织或冒充他人的名义来签订合同; 其次,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是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作为合同的担保条件; 再次,当其自身并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时,却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最后,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手段也可以被用来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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