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合同诈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系指以侵犯他人财产权益为己任,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制造虚假信息、掩盖事实真相以及设置陷阱等手法,从而实现对对方财产的不当获取。
关于如何准确地判定是否属于合同诈骗行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考量:首先,行为人是否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良企图; 其次,是否存在编造不实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再次,这些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之中; 最后,是否给对方带来了重大的财产损失。 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本身并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却采用先履行少量合同义务或者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及履行合同,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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