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文列举了五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形:
首先,行为人为达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的方式与他人签订合同; 其次,行为人利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以此来获取他人信任并签订合同; 再次,行为人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导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和履行合同; 此外,行为人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最后,行为人还可以采取其他各种欺骗手段,如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引诱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等,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总而言之,合同诈骗罪的核心要件在于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这种犯罪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而在客观方面则需要有上述诈骗行为的实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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