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的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其中赌博行为存在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则包含赌博元素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此种情境之下,如果涉及到赌博的朋友因一时失手向广大群众借取了金钱但未按原计划按时归还,并且借用资金行为的产生源于赌博活动,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规定,合同因该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而达成的协议所获取的资产应当予以全额退回。 如因不可抗力等缘故无法退还或尚无必要退还,则违约方应给予受损方折算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有一方当事人存在明显失误和过失,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当事故发生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应该由他们自行承担各自部分的责任。 但是,若借用资金的行为初始并非出于赌博目的,而是基于其它合情合理的理由,那么因赌博活动本身并不必然导致这一借款合同失效。 在这样的前提下,若借款者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采用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等等。 因此,面对涉及赌博的借款纠纷问题时,要对借款行为的性质及其合法性作出具体分析,同时也要查看赌博行为是否对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了影响。 若是借款行为因赌博违规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应根据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对应规定来进行处理; 但若借款行为本身具备合法有效的条件,那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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