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偿合同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支付特定的代价,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合同进行分类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其中,被称之为“有偿契约”的有偿合同就是指关于当事人双方中任意一方在享受合同权益的同时,必须承担以同等价值作为回报的义务的合同。 举个例子来说,像销售商品、出租房屋以及承包工程这样的合同大多数都属于有偿合同,并通常都是双向责任合同。 在实践中,原则上要求参与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主要特性在于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付费给付义务; 而他们所做出的经济贡献也都具有实质性的财产内容。 至于有偿合同,实际上要求当事人必须要付出某些成本,才能够获取相应的效益。 至于合同是否具备有偿性,虽然在法律法规中并未明文规定具体标准,但是这却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洽谈协商后达成的共识,可以选择进行有偿交易方式,当然也可以选择无偿奉献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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