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约催告应该采用什么形式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约催告的表达方式主要涵盖口头与书面两大类,此外,当事人有权又权利委托他人代其担任催告活动的代理人。
若被告人延迟或推延履行其主要责任义务,并且经过正式的催告程序之后,仍然无法在约定的合理时限内履行,那么据此,被催告者便可行使合同撤销权来解除本份合同。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均可依法解除合同: (1)由于无法预见、未能控制且无法避免的外界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达成预期的目标和结果; (2)在合同到期之前,如果被告方向原告方明确表示将不会履行其主要义务,或者通过其实施的特定行动表明了自身无意履行此项主要责任; (3)倘若被告人未按照合同规定至少履行其主要责任,经过正式的催告以及给出的合理宽限期后,依然未予遵守; (4)若被告人故意拖延或推诿履行债务,或者实施其他为充分实施合同规定设立障碍的违约行为; 最后,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情况,当事人也可考虑是否解除该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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