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子女的房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经赠予给子女的房地产,如果满足特定条件,赠与方仍有权进行撤销。
这种撤销权由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两种组成。 其中,任意撤销权适用于未经过正式公证的赠与行为以及未充分履行善良道义责任的赠与行为中,只要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人无须遭遇任何原因便可随时取消该项赠与。 关于法定撤销,有以下三个需要关注的要点: 首先,当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本人或是赠与人的近亲具有人身伤害性质的行为时,赠与人有权自行撤销赠与关系; 其次,若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赡养责任却未能如约履行,也构成了法定撤销的正当理由; 最后,若受赠人违反了原本签订的赠与协议中所设定的各项义务,同样将触发法定撤销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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