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如何界定各自的违约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技术服务合同里双方当事人应负担之违约责任的具体说明如下: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方若未能履行其所签订的合同义务或在遵守相关约定义务时有所瑕疵,直接导致了服务项目的进度及质量受到不良影响,且对此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且拒绝接纳或逾期接纳已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情况下,之前已经支付的费用是无法追回的; 而对于尚未支付的款项,则应当如期支付。 反之,如果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受托方未能按照事先的合约约定完成相应的服务任务,他们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可能被免去收取报酬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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