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的基本构成元素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 主要是指姓名(公司或机构的名称),其居住地址及联络详细方式; 其次,是合同标的: 这涉及到合同目的和核心价值问题,毫无疑问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是合同价格: 为了达成合同标的交易所需支付的相关款项,包括支付的方式、条件以及定金等细节; 然后,就是合同履行的各种因素: 例如期间、地点、执行方式等等; 接着,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包括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在内的各项因素均包含在这个部分; 此外,还需对争议处理方式进行明确: 是选择仲裁还是司法程序。 如果选择仲裁的方式,那么相应的条款必须要符合《仲裁法》的要求; 最后,还包括了合同生效的条款: 关于生效或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情况下的免责等等。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记录合同的附件类型、数量以及其法律效用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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