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如若已先行履约的一方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实了相对方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情况,则其有权中止完全履行承诺:
(1)其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的现实;
(2)其行为涉及转移资产或抽离资金,进而试图躲避应负的债款责任;
(3)其商业声誉销毁殆尽;
以及(4)存在或极有可能丧失继续履行偿还债务能力的其余情形。
其次,倘若当事人未能获取充足确凿的证据而选择中止履约,那么他将承担相应的违背合约义务的责任和后果。
同样地,中止全面履行承诺的一方必须及时向对方发出通告,告知其这一决定。
再者,如果对方能够提出适当的担保条件,则基于此合法理由,已中止全面履行承诺的一方可恢复全面履行义务。
但若期限结束后,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义务且未能提供适当的担保条件,那就被视作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其不再致力于履行主要债务,于是中止履行职责的一方可宣布终止合同,同时可向上诉求对方承担违反承诺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3: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