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后的合同可以变更内容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过严格规范的招投标流程达成的相关合同通常是难以进行变更的。
既然招标人和中标的合作伙伴已经缔结协议并开始执行,那么在友好且已经得到各方同意的基础上,只需要乙方(既中标者)提出变更合同主体的请求,即指将之前的甲乙合约更改为甲、乙、丙三方协议。 甲方对此表示明确的赞同和接受,因此,可以认定,合同的主体确实具备可变性,但仍需征得合同的其他签署方的同意为必要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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