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的定义是怎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明确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工作,最终将所需成果交予定作人,定作人则需按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此类承揽合同里,成功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被称之为承揽人,而获得工作成果且向其支付报酬的另一方即我们所说的定作人。 值得一提的是,承揽合同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首先,它强调了以一项具体的工作任务以及所需成果作为合同标的; 其次,该合同的标的物具备相对固定的特性; 另外,承揽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都显示出极高的独立自主权; 除此之外,这类合同还带有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属性,以及强烈的诺成合同、对价有偿合同以及双务合同特点; 同时,整个合同过程也特别注重各参与方之间的协作精神; 最后,承揽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都是互相独立、各自负责的主体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