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合同中通常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可按照彼此意愿自由协商确定合同条款,通常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名字或公司/机构的名称及具体地址;
(二)说明所涉及的交易标的物是什么; (三)规定所需的产品/服务的数量; (四)设定包含技术指标在内的产品品质要求; (五)决定交易价格或双方应支付的酬金; (六)细化产品交付日期、地点,以及实现这些条款的金融手段与具体方式; (七)明确提出违反合约时应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 (八)针对于可能产生的纠纷,明确指出如何妥善处理与化解。 在此基础上,可参考各类现有的合同范本以助于理解各类合同的基本框架并实现更好地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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