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有权利解除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便可解约合同。
此外,如当事人预先订立了解除合同的条款并在履约期限到期之前发生了之所约定的事项,订约者亦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在以下五种情况下,相关主体均可合法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以致目的无法达到; (2)在合同执行期限截止之际,缔约方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或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有意避免履行主要债务; (3)当其中一方严重拖延主要债款且经过催告之后,若在合理时限内仍未履行该项义务; (4)若缔约方在债款拖欠或存在任何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而使得合同宗旨无法实现; 以及(5)根据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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