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原则上可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商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合同或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纷争时,各当事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共识,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点作为监管机构的归属。 然而,这一决定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条款对于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方面的严格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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