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法定解除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第一种情况,当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双方的利益无法达到预定目标,那么此时合同便可以被解除; 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事先无法预测、无法避免并且无法通过人力去克服的各类客观状况,其来源不仅限于自然界现象,例如地震、飓风等,同时还涵盖了社会现象,比如军事行动等。 第二种情况,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出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那么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三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那么在此情况下,原则上并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是应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如果债务人在这个宽限期结束时仍然未能履行义务,那么债权人则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同样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最后一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作为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