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师责任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磋商处理机制:在和谐友善的环境下,合同各方通过理性对话与协商,寻找最佳途径来化解纷争,实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
2.调解协调机制:若各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提供进一步的调解服务。对于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一方或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他们可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停。此类调停应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 此外,合同当事人亦有权选择向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3.仲裁解决机制:若各方协商无果且不愿意接受调解,则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4.诉讼救济机制: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同时事后也未能就仲裁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合同当事人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除此以外,部分特殊类型的合同还具备其独特的特性,例如涉及国际事务的合同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引用外国法律法规,而非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体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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