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犯法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赠与予他人之财物是具备要回可能性的,但须遵循特定之条件限定,例如:
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实施了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2、接受赠与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未承担相应责任; 3、未恪守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应尽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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