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劳务预付款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拟定合同时,关于预付款项的条款通常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首先,确定预付款的具体金额。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按照合同总价的约10%来设定预付款的额度。 其次,明确预付款的结算期限以及付款途径。 考虑到30天为一个周期,我们可以将支付预付款分割成两个阶段进行,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支付预付款总额的50%,另一半则在承包方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全部到位之后的30日内完成支付。 值得指出的是,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承包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数额的预付款保函以示其履约能力。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预付款扣回的具体方式和比重。 比如说,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预定比例25%至75%之间时,可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比例分段逐步扣回预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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