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算和清理条款指的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草拟以及审阅合同条款的工作流程之中,相对于其它普通有力权限而言,结算及清理条文涵盖的内容相对较为独特,并具备显著且独立的法律约束力。
立法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减损合同中的结算与清理条文所赋予的合法权益。 然而,与常规条文相比,合同的结算与清理方面的描述和展现形式却存在差异性,这部分条款并非仅局限于单个内容主题,例如保密性、管辖权或者联络方式等,而是更加倾向于非标准化的特性,即只要符合指定特征及其特定表达形式的所有相关条目,皆可以被归类为结算清理条款,从而体现出专有的、突出的法律权威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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