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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捡拾他人遗失物品并予以保管之后,因此人向失主提出索取一定金额的报酬的行为恐将触及法律红线。事实上,仅凭这种行为本身,并无法给予其以合理理由来拒绝返还所捡拾的物品。因为不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道德层面,拾得者都无权擅自要求失主给予一定的金钱作为保管费。
然而,对于具体的保管费数额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协商空间,需双方共同商议才能达成共识。
然而,若是有人利用职务之便甚至以酬金为名,拒绝将捡到的物品返还给失主,那么后者大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究其原因,这实质上便属于民法范畴内的不当得利事件,法院理应站在公正立场,尽力保障失主的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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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