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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格式合同特点有哪些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格式合同所特有的显著特性包括:
它是由单方面事先预先制定的;这使得合同的条款无法因对方当事人的参与协商而发生任何变化和调整;在格式合同的设定过程中,通常制定方掌握着绝对性的经济利益或者处于行业垄断的位置,而相较之下,作为另一方的消费者群体则呈现出多元化、零散分布的特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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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7: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