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用写双方名字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如此,在提供的具体情况下,谅解协议通常需要包含理应明确的彼此相关责任人的基础身份信息。
为了让谅解协议具备相应的法令束缚效力,旨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各方面利益,各方当事人应尽可能地协商一致,达成共同意见,并对形成的文书予以签订。 尽管谅解合约并无固定的格式规定,但是,建议按照基本顺序来编写,这其中包括恰当的题目、有意义的日期、礼貌且专业化的称谓、明晰并且有条理的文本以及各自承担责任的签名等等必要元素。 总的来说,谅解协议务必注明相关责任人的姓名,以此确保其结构丰富且程序正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不认罪,但承认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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