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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是怎样的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是:
包工不包料的,定作人尚未将原材料交付承揽人时,原材料损失的风险由定作人承担;
定作物按时交付的,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之前劳动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
如果承揽人交付迟延,在迟延中发生的损失,劳动成果损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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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