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不等于一定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是对方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况,另外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当事人30天内没有交起诉书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