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就无撤销赠与了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不是,在法定情况下,即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也可以撤销赠与,此种情形下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若有第663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也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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