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违约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
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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