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货延期违约金是多少合适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供货期逾期违约金之数额确实并无固定之标准,往往需依据具体之合同条款及实际损失状况予以确定。
一般而言,需考量逾期是否给收货方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等因素。 若合同中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与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合理之违约金数额应在足以弥补损失之基础上,避免过分超出所造成之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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