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违约金比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的购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比例,通常是由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来确定的。
然而,这一比例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既不能过高到超过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也不能过低到无法弥补损失。 若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那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与降低;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合同的另一方则有权利提出提高的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的履行状况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违约金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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