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包括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违约损害赔偿限缩于可预见性原则之下。
也就是说,违约方所应赔偿的损失不能超出其在签订合同时预见乃至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例如,在一般的商业交易中,若合同双方并无特殊约定,违约方往往无法为某些过于遥远或异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减损规则亦是一项重要的制约因素。 当受害方未能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损失时,若因此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违约方将无需就此部分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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