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损害赔偿金,指的是为了对因为违反合约或者义务导致的潜在损失提供救济,通过计算并支付一定的金钱以达到填补受害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之目的。
在测算这个额度的时候,会依照实际损失的情况来最终确定。 相比之下,违约金则是在事前就已经约定好的,当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支付的一笔固定金额,它既带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质,同时也具备一定的补偿功能。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通常是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的。 简而言之,损害赔偿金主要关注于如何准确地补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而违约金则更加注重对于违约行为的预先约定的惩罚以及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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