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如何制定违约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拟定借贷协议之际,违约金条款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制定。
依据前者条款,无论何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违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身职责,都必须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情形下,所产生的责任大致会涵盖持续履行、采取必要的修补修复措施,甚至是对于相关损失进行赔偿等多种方式。 至于后者条款,则对违约金做出了详尽的说明,允许当事人在违约发生时,决定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是设定损失赔偿额度的计算方式。 在此基础上,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水平,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得以法定权利予以适当增加; 而假如违约金设定的过高且远超过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量降低由违约金所代表的赔偿额度。 因此,在借贷协议中,恰当明确违约方应负有的法律责任,比如逾期偿还借款时应该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内容,并且能够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或者双方约定的计算方法,准确确定违约金的精确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