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时能否主张违约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同没有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既可视为违约行为并行使权利: 首先,如果当事人的某一方未能严格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修复和整顿措施及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由于这种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财力上的损失,那么侵权人应该赔偿受害者的实际损失。 因此,虽然损失赔偿并非是唯一的违约责任形式,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损失赔偿的条款加以明确规定,然而,违约方因为自身因素给守约方带来了相应的损失,也应该做出适当的赔偿。 尤其是在对于金钱给付责任的范畴中,由于付款期限的延误,最直观且易于预见的损失便是利息的损失。 这意味着,当这笔款项被占有时,债权人就无法将其存入储蓄以获取利息收益等增值活动; 或者,债权人紧急需要这笔现金但却无法获得,只能向第三方贷款并且支付高昂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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