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违约金有哪些具体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违约金相关的法律制度有着明确而严谨的规定如下:
首先,各方当事人得以自主设定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损失金额的计算方式以便确保证券赔偿限额的高低; 其次,他们亦拥有自由约定一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根据具体违约事实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必须以上述违约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唯一依据,不允许过高或者过低地超出或不及于此种损失程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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