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方向另一方违约时应依照具体情况向后者支付若干金额的违约金,那么,该一方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单方面解除合同,便需要依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倘若约定之违约金与所导致的损害程度呈现出不相称的状态,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进行适度调整,可以向上修正; 反之,若约定之违约金远超所引发的损害程度,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考虑据当事人所提请求对其作出适度调降。 然而,若在合同中并未明文设定义务金条款,违约一方仍需按实际产生的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违责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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